威海公司业务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文章详细

以创设权证这一国际惯例增发股改权证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2日 威海公司业务律师  
错了,我认为持这种观点的人都错了,他们搞错了一个观点,首先是他不明白武钢权证的创设人应该是谁?两个号码,武钢的认购权证580001,武钢认购权证,580999武钢认沽权证这两个号码代表着武钢集团作为主体发行的两种武钢的权证,它的发行人是的是武钢集团,请问武钢权证其他的券商有什么权利发行,如果发行经过武钢批准了没有,数量有没有限定,限定多少?对市场公布了没有?投资者有权知道,投资者有权提问,武钢公司在股改的时候承诺的发行数量是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各4亿7千多完,在股改方案中规定了,如果在创设权证等于权证的增发,必须经过武钢权证的创设人武钢集团的同意,如果武钢集团同意了对外披露了没有?

  我认为第一中国股市目前处于无序混乱的阶段,所以引进国际惯例是典型的说法,但是孤立的引进不是整体的引进,或者是只引进对极少数的人有利的国际惯例,这样的引进是不要也罢,这比原来的中国股市土办法更坏。第二武钢权证下跌,是管理层为了抑制原来投机,应该来讲原来的价格是有投机的可能性,但是既然在你规则之下出现风险也好,是大家愿意承担的,但是现在打击投机为借口去给少数券商更大的投机可能性,应该来讲这种做法是毫无道理的,甚至说是一个局一点不为过。

  因为我12月30日周三发了一个东西,很多问题都说清楚了,一个是制度认识不当形成的一个问题,因为创设权证的设计导致武钢权证暴跌,因为从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不同的反应就可以知道了,因为认购权证退出的量很小所以基本上没有暴跌的现象,但是认沽权证权证不一样,因为量很大发了三倍以上,这种放大对原有的权证持有人肯定是一个伤害,所以有些事情并不是看管理层的出发点用意好坏判断结果的,因为创设权证在这个环节上此时此刻的创设是伤害了原来的权证持有人利益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现在的权证是搭车的产物,是对价的一种,当时就有投资者手上有权证,大概连续两天卖不出的,但是卖出以后非常的气愤给我打电话,他说券商有什么资格剥夺我的对价,因为你要知道,这是作为对价支付给我的,你能有什么资格增发呢?你一增发让我权证的价格不管是多少钱,这是市场行为,是我们投资者之间互相的判断,但你的增发权证就不是市场行为,每一个上市公司推出权证的时候,都有所谓的保荐机构分析,分析把这个权证折合成人民币是多少钱,所以在特殊的情况之下,创设在这里是不成立的。

  中国市场一不成熟,第二个是一个转轨市场,处在动荡之中这个市场本身而言,价值发现功能和价值疏导功能严重失灵,在股改中肯定是失灵的, 失灵之后你主要看武钢的本身价格,包括它设计权证的时候,行权价位也才定位在3块钱左右,这是一个多么严重低估的市场,有很多问题你是不能解释的,同时武钢权证连续三天涨停,这不是一个理性的市场,因为价格传导机制在市场中间是失灵的,权证本身带有一些功能,比如说套期等等,都是建立在价值投机基础上的,这些东西权证本身自己来讲是投机的产物,但是这种投机和股票投资结合在一起,才起到股票权证风险均衡的作用。


首页 |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威海公司业务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06116899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