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公司业务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文章详细

无记名国债兑付增添新渠道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5日 威海公司业务律师  
  本网讯  在工行铜陵分行百大支行常年办理无记名国债现金兑付的基础上,我市市民兑付无记名国债又多了一个渠道:持本人身份证件,到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国库部门办理转账兑付。
  无记名国债又称无记名国库券,是指以实物形式发行、印有固定面额,实行不记名销售的国债。此类国债主要是在1981年至1997年发行,至2000年均已到期。据悉,历年发行的券面面值分别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等。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国库科有关人员估计,目前我市市民尚持有面值总额约10万元的无记名国债券未兑付。
  市民选择到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国库部门办理无记名国债兑付时,应带上身份证,并提供在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存折、银行卡)。
  另据悉,无记名国债兑付利息按照人民银行确定的利率和期限计付,一次还本付息,逾期不计息。计算公式:应付利息=本金×年利率×债券期限。


首页 |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威海公司业务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06116899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