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公司业务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文章详细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9日 威海公司业务律师  
合营企业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三)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
 
  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股权转让的规定;
 
  (四)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五)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名额的分配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
 
  (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其来源;
 
  (七)原材料购买和产品销售方式;
 
  (八)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
 
  (九)有关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的规定;
 
  (十)合营企业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
 
  (十一)违反合同的责任;
 
  (十二)解决合营各方之间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十三)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营企业合同的附件,与合营企业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首页 |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威海公司业务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06116899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